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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综述
青岛海洋发展网
2022-12-12 19:48

导读:《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内容涵盖蓝色经济的方方面面,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和管理项目风险提供了全面的指引

《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以下简称《原则》)是全球首个指导金融机构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框架,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负责管理。本文从《原则》的发起、内容、实施进展及未来发展四个方面对《原则》作一综述。

《原则》的发起

海洋相关产业规模庞大,蓝色经济每年创造的价值可观。但是海洋环境正在遭受破坏,过度捕捞、气候变化、塑料和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等问题都严重危害着海洋生态。因此,保护海洋、发展可持续蓝色经济至关重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中的“可持续发展目标14”便是“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此背景下,2017年,世界自然基金会、世界资源研究所、欧盟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提议编制《原则》;2018年,《原则》被正式发布,发布方同时宣布将以《原则》为基础,与UNEP FI联合发起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倡议秘书处设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UNEP FI,由UNEP FI负责管理;2019年,UNEP FI的倡议秘书处正式运作。

倡议的目标包括:促进《原则》被采纳与落实,尤其是积极支持与海洋相关的主流投资、保险和贷款,推动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促进金融部门参与并采取实际行动,打造可持续蓝色经济,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14”的实现;为投资者、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制定具体行动措施和提供技术支持,使投资、承保和贷款决策与海洋健康目标相一致。

金融机构可以成为倡议的签署机构或会员,以彰显其对促进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的承诺,同时,加入倡议的金融机构可以与国内外金融同业相互交流和学习,参与相关指引和工具的制定。

《原则》的内容

《原则》共有14项内容,涵盖蓝色经济的方方面面,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和管理项目风险提供了全面的指引。《原则》简述如下。

保护原则,即支持恢复、保护或维持海洋生态系统的投资、活动和项目;合规原则,即业务要符合相关的国际、区域、国家法律和其他相关框架要求;风险意识原则,即在作投资决策时,要以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以及量化风险和系统影响进行的整体和长期评估为基础,并在发现风险时及时作出调整;系统性原则,即关注整个价值链上的系统性影响和累积影响;包容原则,即支持那些考虑、保障与改善当地生计的投资、活动和项目,并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以此识别、回应和减缓受影响方的相关问题;合作原则,即促进金融机构之间及金融机构与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合作;透明原则,即披露投资的正面和负面影响,披露《原则》的落实进展;目的性原则,即积极引导资金支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14”及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影响力原则,即支持那些不仅避免损害、更为当代和后代提供海洋所带来的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的投资、项目和活动;预防原则,即应根据可靠的科学证据评估环境和社会风险及其影响,同时,在缺乏科学数据的情况下,应以预防原则为先;多元化原则,即关注中小企业,开发多元化的投资工具,以覆盖更广泛的小型和大型可持续发展项目;解决方案驱动原则,即支持商业创新,鼓励推广由此形成的最佳实践;伙伴原则,即与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合作;科学引领原则,即学习和蓝色经济投资相关的潜在风险和影响、开发相关数据,努力分享海洋环境相关的科学信息与数据。

只要承诺采纳上述14项原则,并向UNEP FI的倡议秘书处提交由机构高管签字的申请书,即可成为倡议的签署机构。签署机构每年必须就《原则》实施情况作出信息披露,披露内容会在倡议秘书处网站上公布。如果机构暂时不能采纳全部原则但有强烈意愿,则可以先申请成为会员,会员每年向秘书处披露何时采纳《原则》的计划及进展。目前,无论是倡议签署机构还是倡议会员,都无须缴纳会费。

《原则》的实施进展

自发起以来,UNEP FI的倡议秘书处主要从发展会员、研究开发、促进行业发展与合作三个方面推进《原则》落地。

首先是发展签署机构和会员。目前,全球有70多家机构成为《原则》签署机构或会员,其中约有40家为签署机构,这些签署机构或会员的总资产达11万亿美元。从机构类型看,数量最多的是投资机构,其次是银行机构,最后是保险机构;从地区类型看,数量最多的是欧洲地区,其次是亚太地区,再次是北美地区(见表1)。签署机构中既有汇丰银行、安盛集团、英杰华集团等知名金融机构,也有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有4家签署机构,分别是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青岛银行(行情002948,诊股)、福建海峡银行和南方基金。

按照要求,签署机构每年要公开披露进展报告。倡议秘书处在网站上提供这些报告的链接。目前,中国的4家签署机构已全部公布了进展报告。这些进展报告有的是专题报告,如兴业银行专门编写了《可持续蓝色金融报告2021》;有的是包含在机构ESG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中,如青岛银行和南方基金;福建海峡银行则通过银行网站做了简要披露。

其次是组织签署机构和会员开展研究工作、编写报告,促进机构之间良好实践的分享。2019年以来,倡议秘书处组织编写了一系列研究报告(见表2)。以下重点介绍其中三份研究报告。第一份是《涨潮:为新的十年绘制海洋金融地图》(The Rising Tide:Mapping Ocean Finance for a New Decade),该报告界定了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的概念,探讨了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所需的转型,详细分析了海产品、海上运输、港口、沿海及海洋旅游和海洋可再生能源五个重要行业。第二份是《潮向未来:金融助力海洋可持续复苏》(Turning the Tide:How to Finance a Sustainable Ocean Recovery),该报告讨论了金融机构在向蓝色经济项目提供资金时,应如何评估融资风险和影响,并取得良好效益,同时,报告详细分析了海产品、海上运输等前述五个重要行业。第三份是《深度探索:金融、海洋污染和海岸带韧性》(Diving Deep:Finance,Ocean Pollution and Coastal Resilience),该报告选取了沿海基础设施和韧性、废弃物预防和管理两个细分角度,详细列出了哪些活动可作为最佳实践、哪些活动应当被质疑以及哪些活动由于其破坏性而应完全规避。

此外,倡议秘书处还在网站上设置了案例分析专栏,分享了一些机构的良好做法,譬如,汇丰银行在澳大利亚开展的蓝色影响力自然债券试点、法国巴黎资产管理控股公司开展的可持续蓝色经济企业参与项目等。

最后是提升行业内外对蓝色金融的重视程度,促进行业发展与合作。无论是在可持续发展领域还是在ESG和绿色金融领域,蓝色金融都是较新的细分领域,因此,会涉及细分标准的制定、细分产品的设计等。蓝色债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2022年6月,UNEP FI联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宣布将在现有各类相关框架的基础上编制蓝色债券操作指南,以统一标准。UNEP FI的倡议秘书处还经常组织研讨会和培训活动,推广《原则》和倡议,提升金融机构的意识与能力。

《原则》的未来发展

近两年来,《原则》已经在国际上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这一方面得益于国际社会对海洋生态的关注,譬如,在2021年,G20环境部长会议对海洋问题表达“深度关切”,会后发布的联合公报也提出要采取行动保护海洋,特别是治理海洋塑料污染;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原则》发起各方及倡议秘书处的不懈努力,例如,在2021年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春季会议期间,欧洲投资银行和世界自然基金会主持了一场特别会议,葡萄牙环境部长在会上宣布,葡萄牙政府正式支持《原则》。

展望未来,倡议秘书处预计会将工作重心从推广转向实施,即促使14项原则及一系列研究的建议在金融机构中真正落地,尤其是引导金融机构设定具体的、可衡量的目标。为此,秘书处预计要拟定相关的工作安排、方法。目标设定并非《原则》独创,在联合国框架下其他类别的金融倡议中也有相似做法,譬如,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的第2项原则便是“影响与目标设定”。这意味着,倡议秘书处要与负责任银行原则、负责任投资原则、可持续保险原则及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等加强联系、寻求协同,这样做既有利于减轻签署机构负担,也有助于提升披露效率和质量。

作者|郭沛源 毕连珊「北京商道融绿咨询有限公司,郭沛源系董事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2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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