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法院日前发布《关于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充分运用海事海商审判、海事行政审判和海事执行等一系列司法手段,推动形成提质增效、规范有序、公平透明、充满活力的交易秩序和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方位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意见共16条,明确了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定位和具体措施。其中指出,青岛海事法院作为办理海事海商、海事行政、海事执行案件的专门法院,管辖山东沿海全部海岸线及其延伸海域,涉及七个地级市和所有港口,是全省海洋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最直接、最对口的司法服务保障机构。
意见提出,要依法保护海洋新产业,为加快建设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保护海洋新业态,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和海洋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保护海洋新技术,为实施“智慧海洋”“透明海洋”工程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保护海洋新模式,为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限制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产能扩张,促进海洋经济转型升级;依法禁止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和产能进入市场,不断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探索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化解新旧动能转换相关纠纷的整体合力。 (戴谦 王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