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湾长制”提供“青岛经验”
青岛海洋发展网
2018-05-16 09:53
2017年9月,青岛在全国率先正式推行湾长制,呵护美丽海湾,助力国际湾区都会建设。今年湾长制在青岛49个海湾深入推行,有力地改善了青岛海湾生态环境。
市海洋与渔业局于日前编发的《2017年青岛市海洋环境公报》显示,青岛市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状况稳中向好,98.5%的海域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胶州湾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71.8%的海域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丁字湾、鳌山湾、浮山湾、太平湾、青岛湾、唐岛湾和灵山湾等7个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海水和沉积物质量基本满足湾内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海洋保护区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各项监测指标基本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生物多样性指数较高;重点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状况优良,适宜各类休闲、娱乐活动;重点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优良,适宜开展海水养殖;主要临海工业区邻近海域环境状况较好,未发现用海活动对周边海域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随着“美丽海湾”建设的全面开展,青岛市坚持陆海统筹、湾区统筹、河海共治,努力构筑“三湾三城”的海湾型城市新格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凸显。(赵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