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众号
热线:0532-68068266 138216883@qq.com
青岛获批成为首批23个国家物流枢纽之一
青岛海洋发展网
2019-09-19 10:21

9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青岛获批成为首批23个国家物流枢纽之一,将依托青岛港建设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此举将推动青岛在全国物流网络乃至世界物流体系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这对青岛市加快建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构建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开放新格局,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根据青岛市建设方案,青岛市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选址位于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范围内,采用“一体两翼”空间格局(即以青岛西海岸新区内的制造产业集聚区为依托主体,以新区内的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和董家口循环经济示范区为重点区域),打造青岛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前湾片区和董家口片区。

据悉,在首批23个国家物流枢纽中,东部地区10个,包括天津、上海、南京、金华(义乌)、临沂、广州、宁波-舟山、厦门、青岛、深圳;中部地区5个,包括太原、赣州、郑州、宜昌、长沙;西部地区7个,包括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南宁、重庆、成都、西安、兰州、乌鲁木齐;东北地区1个(营口),涵盖陆港型、空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区域、类型分布相对均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