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西发展′向海经济和海洋生态修复与保护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
2019年,自治区海洋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发展向海经济“1+6”系列文件:1个主文件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6个配套文件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实施意见》《广西加快实施“智慧海洋”工程行动方案》《广西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广西加快现代海洋渔业发展行动方案》《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行动方案(2019-2022年)》等,以上文件均已印发实施,为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向海经济持续发展,打造海洋强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其中,为打造好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广西在《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六大举措:一,积极拓展向海经济发展空间;二,构建向海经济的现代产业体系;三,加快向海全方位对外开放;四,加快推动陆海协同科技创新;五,构建陆海一体生态保护利用新格局;六,振兴广西海洋特色文化。在《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向海经济发达、陆海协同一体化、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海洋生态优良、文化先进、治理高效的海洋强区,以海洋经济、沿海经济带经济、通道经济(向海)为主体的向海经济总产值达到13000亿元以上,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35%以上。
在海洋生态修复与保护方面,近年来,广西积极组织实施国家“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通过实施“蓝湾行动”,有效保护我区自然岸线、红树木等重要海岸资源,防治海岸侵蚀,提升海岸生态质量,美化海洋环境,有效解决海岸线“脏乱差”问题。其中,防城港市“蓝湾一期”和北海市“蓝湾二期”共含8个子项目,计划整治修复岸线393千米,修复湿地面积6850公顷,整治修复海岛面积11.2公顷。
此外,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体现使用资源和破坏生态付费原则,广西加快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颁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污染破坏补偿制度,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防治污染损害,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规范广西海域、无居民海岛生态补偿工作。(冼妍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