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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打造青岛跨境基金中心
范镇 / 青岛海洋发展网
2020-05-26 09:56

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打造青岛跨境基金中心政策措施》发布,西海岸新区推出了一系列加快创投风投发展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落户奖励、投资奖励、打造青岛跨境基金中心、经营贡献奖励等7个方面。

加快投资机构集聚

用足用好青岛市财富管理试验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创新政策,支持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设立和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对于符合条件并注册在西海岸新区且实缴资金1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按照实缴资金(扣除政府性出资)的1.5%给予奖励,其中1%部分根据基金投资比例进行奖励,0.5%部分根据实际区级贡献给予追加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在西海岸新区设立的实体企业,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早投资、多投资于各科技专项、科研基金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于符合条件并注册于西海岸新区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其以股权投资西海岸新区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缴投资额(扣除政府性出资)的1%给予奖励,不设上限。

促进投资机构与企业信息共享

建设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将其打造为面向全球合格境外投资者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地和项目路演中心。搭建多种形式、经常性的路演对接平台,开放企业资源和项目资源,促进股权投资机构与企业信息共享。支持跨境基金中心内的基金按照国家政策到境外投资。

对于经批准入驻跨境基金中心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租金的100%给予连续3年补助,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符合条件并注册于西海岸新区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自完成注册第一个完整年度起,给予其区级地方税收贡献100%的奖励。

培育招引专业人才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自其薪资所得实现纳税第一个完整年度起五年内,给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地方贡献100%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该投资机构享受此奖励的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最高不超过10人)。

给予符合西海岸新区政策的高层次人才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等优惠待遇,对其在生活、创业、科技项目对接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高管人员参加山东省、青岛市金融高端人才及西海岸新区各类人才评选。

对于依法设立和备案的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打造全链条服务

完善“一站式”服务,建立线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优质企业项目库,将跨境基金全链条服务融入全区企业服务体系。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提供工商注册、登记备案、资金汇兑、申请政府扶持奖励等全方位服务。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在资金募集、资金运作、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提供支持,拓宽投资退出渠道。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其他投资类机构按照新区《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规定执行。据悉,该政策自2020年6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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