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指导意见 填补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规范性文件空白
近日,青岛市国资委制定出台《关于青岛市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填补青岛市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规范性文件空白。
青岛市国资委制定出台《关于青岛市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青岛特色优势,力争到2025年,在不同领域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优、对经济社会贡献大的优秀示范企业,形成一批青岛国资国企社会责任品牌及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社会责任实践获肯定 4家国企入选国家典型案例
新时代新征程赋予国资国企更大的责任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在青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征程中,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坚持党建统领广泛承担社会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青岛国资国企深入匹配城市发展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资国企社会责任担当。在疫情防控、房租减免、社会公益等方面,成效显著。仅2022年,市、区两级国有企业统筹落实国家助企纾困政策,共计减免房租4.32亿元,有效惠及1.67万户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养老托育机构,为稳定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青岛市国资国企的社会责任实践,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的充分肯定。2022年底,国务院国资委首次发布全国《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蓝皮书》,青岛市青啤集团、澳柯玛控股集团、海发集团、城运控股集团4家市直企业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入选。
文件出台填补空白 助力彰显“顶梁柱”的价值担当
为更好推进青岛国资国企社会责任管理工作,对标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的国资国企工作推进经验,青岛市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填补青岛市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规范性文件的空白。
《指导意见》共分4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工作保障,吸收了国务院国资委及部分省市国资委相关文件的优秀成果,彰显青岛振兴实体经济、城市更新建设等地方特色。
主要规范十个方面内容,具体为:党建统领守法经营、做优做强实业主业、匹配城市更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发展、保障城市服务民生、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筑牢安全管理底线、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注重国际化经营履责。
主要规范六个方面内容,具体为:深化社会责任理念、加强社会责任实践、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创新社会责任沟通方式、探索建立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推动ESG体系建设。
由上可以看出,此项规范性文件将全面统筹指导全市国资国企开展社会责任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更高标准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彰显国有企业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顶梁柱”的价值担当。
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培树更多国资国企履责榜样
从内容上来看,《指导意见》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及外地做法,从规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提升履责能力三个方面工作保障入手,旨在不同领域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优、对经济社会贡献大的优秀示范企业,形成一批青岛国资国企社会责任品牌及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服务发展大局相结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匹配城市发展战略,在“六个城市”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充分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提高经营效率、盈利能力和资本回报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物质支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承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社会综合效益最优。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相结合。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匹配城市发展战略的主力军,将社会责任工作贯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在改革发展措施制定、产业布局优化等各项工作中融入社会责任理念,明确社会责任要求,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增强综合竞争力,以高质量履责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完善治理、加强管理相结合。持续深化社会责任意识,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战略、公司治理和运营管理中,以负责任的理念和方式开展风险防范、产品创新、员工培育、绿色发展、供应链管理、公益慈善等工作,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国内外一流企业建设。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立足青岛实际、行业特点和企业功能定位相结合。坚持统筹推进社会责任工作,增强与区域、行业匹配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学习国内外一流企业的先进经验,立足青岛实际及行业特点,结合企业功能定位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社会责任管理及实践模式。
《指导意见》要求,力争到2025年,全市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国资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基本完善,社会责任战略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之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责任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监督评价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沟通能力和运营透明度显著增强,企业影响力和带动力显著提升。
青岛财经日报记者 聂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