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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关于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的实施意见》向海洋要“粮”
青岛海洋发展网
2015-01-12 10:36

为统筹粮食安全与现代渔业建设,充分发挥渔业资源的代粮、节粮、促粮作用和生态效应,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将达到1000万吨,蛋白质当量相当于粮食200亿公斤。全省人均水产品占有量将达到100公斤,为城乡居民提供40%的动物蛋白。  

《意见》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着力培育水产养殖、渔业增殖、海洋捕捞、水产加工、渔业休闲五大主导产业,实施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海洋牧场建设、远洋渔业建设、水产品冷链物流建设、休闲垂钓基地建设五大重点工程,构建资源环境保护、现代经营、科技支撑、公共服务保障、政策支持五大支撑体系,推动渔业向生态化、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转型升级。   在主导产业发展方面,《意见》要求,海水养殖将从岸基、滩涂、浅海向深海、远海拓展,积极发展大型抗风浪网箱养殖、大型可移动平台“养殖工船”综合养殖,力争经过5年努力,使海参、海带全产业链产值均超过千亿元。继续优化人工鱼礁建设布局,到2020年新建生态型人工鱼礁区3万公顷以上。重点扶持发展100家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30个现代化水产品加工园区,到2020年山东省水产品加工产值将达到2000亿元。  

在重点工程实施方面,《意见》提出,集中支持建设10处“一园多主体”、全产业链、立体生态循环型的省级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加大盐碱地和宜渔荒碱地开发力度,加快建设黄河三角洲国家生态渔业基地。稳步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实行海域统一规划、大规模海底造礁和立体生态养殖,打造30个海洋牧场示范区。加快推动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到2020年打造500艘现代化、专业化远洋渔船,培育10家大型远洋渔业龙头企业,全省远洋渔业年产量达到40万吨。

山东省还将着力构建“海上粮仓”建设支撑体系,建立渔业资源调查评估制度,从今年开始,每5年开展1次渔业资源全面调查。鼓励水域滩涂依法流转,探索海面使用权和海域中层、海底使用权分离制度,走适合海水养殖特点的合作经营之路。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通过设立“海上粮仓”建设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海上粮仓”建设。   山东作为我国重要的海洋大省,海洋渔业产业技术基础扎实。《意见》的出台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进经济“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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