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举办青岛市首届中小学海洋节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普通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推动全市中小学海洋教育全面深入实施,市教育局、青岛出版集团决定联合举办青岛市首届中小学海洋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蓝色青岛·魅力海洋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至10月。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海洋知识竞赛。
1.竞赛以中小学《蓝色的家园·海洋教育篇》中讲授的海洋生物、海洋资源、海洋地理等内容为主,适当拓展。参赛对象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2.各区市教育(体)局负责组织选拨本区市的参赛队伍,每个区市选送小学、初中各1支代表队(每队3名选手)参加全市竞赛。局属初中学校可直接报名参加全市初中组竞赛。竞赛报名表(见附件1)请于6月30日(星期二)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8月下旬决赛(决赛办法见附件2,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摄影绘画大赛。
1.参赛摄影作品要求以独特的视角诠释“蓝色青岛”主题,可以是海边风景、人物故事、海边休闲活动、海边综合实践及与海洋相关的实验活动等。参赛绘画作品要求体现“蓝色青岛”的风物、景观、活动等。作品应为参赛人员自己拍摄、创作,并未曾发表。
2.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联系电话。摄影作品电子件发送青岛出版集团邮箱qdlansehaiyang@163.com,电子件应大于2M。绘画作品以快递形式邮寄至青岛出版集团(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9楼海洋图书编辑部,邮编266061),原稿不退还个人。截稿日期为2015年8月30日(星期日)。
3.参赛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优秀作品将通过义卖、结册出版发行等方式,所得费用用于海洋教育公益事业。
(三)中小学海洋节logo标识征集大赛。
1.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创意独特、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富有青岛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作品应为原创,并未曾发表。因抄袭他人作品、侵犯第三方版权等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2.作品应提交纸质或电子稿。纸质稿应彩色打印1份,A4纸规格,免装裱;电子稿应为PSD或JPG格式文件。主体标识设计应大于100mm×100mm,并须附创意构思的简要文字说明。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联系电话。纸质稿要求以快递形式邮寄至青岛出版集团(邮寄地址等同上),并请在信封上注明“Logo应征”字样,原稿不退还个人。电子稿发送邮箱oceanpub888@163.com。截稿日期为2015年5月1日(星期五)。
(四)“亲海、爱海、知海”海洋教育优秀成果展示大赛。
1.参赛项目为小课题研究和创新小实验。小课题研究要能反映学生在海洋自然环境、海洋资源与经济、海洋文化与生活、海洋开发与科技、海洋生态与环保、海洋权益与国防等六大领域的学习探究过程,并用恰当的形式展示研究过程及成果。创新小实验要求学生不拘泥于教材上的实验,在材料或器材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实验效果显著。参赛对象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2.小课题研究要有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研究过程、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等内容)和过程性实证材料。创新小实验要有实验报告(包括实验名称、材料、效果、创新做法等)、照片或视频资料,务必说明实验过程及效果。参赛成果均需提交电子件和A4纸打印的纸质件1份。封面首行为课题或实验名称(黑体2号字),次行为学校、班级、组长姓名、组员姓名,第三行为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黑体小三号字体)。正文为小四号仿宋字体。
3.各区市教育(体)局负责本区市的组织评选工作,要求成果必须是学生原创,教师不得包办代替,不得抄袭,不得弄虚作假。各区市务必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将汇总表(见附件3)及学生参赛成果纸质件、电子件(刻录光盘)报送市教育局普通教育教研室,每项展示报送总数不得超过10个,已参评过的作品不得报送。
(五)海洋科普进校园公益活动。
1.开设“小海米蓝色课堂”,邀请海洋科普专家和海洋科研院所工作人员为学生讲解海洋生物、南极探险、蛟龙号解密等海洋知识,每月开课1-2节。
2.开展全球海洋科普图片巡展,精选《环球少年地理》《海洋探秘》相关海洋图片,在学校巡回展览一周。
3.中小学需关注“青岛出版社_海洋探秘”微信平台(qdhytm),通过在微信平台留言或电话联络的方式参加海洋科普进校园公益活动。
(六)举办海洋教育论坛。
2015年6月,举办中小学海洋教育论坛,交流海洋教育工作经验,展示“亲海、爱海、知海”海洋教育优秀成果,参观海洋教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实践基地。
四、总结表彰
2015年10月,对海洋节活动进行总结表彰,颁发比赛一、二、三等奖证书、奖品。确定5件logo标识入围作品,从中录用1件logo标识作品,均给予一定奖励。
五、活动组织与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教育(体)局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意义,大力普及海洋教育,按照区市学校层层组织、学校学生全员参与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海洋节系列活动。要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的海洋意识、海洋观念,探索创新人才培养和素质教育新模式,提升我市蓝色海洋教育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教育(体)局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媒体及“海洋探秘”微信平台,广泛宣传海洋教育活动。文字、图片宣传资料或小于1G的视频资料可发送至邮箱oceanpub888@163.com,较大的视频资料或展示作品可邮寄至青岛出版集团(邮寄地址同上)。
(三)拓展资源,强化实践。各区市教育(体)局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我市海洋管理部门、科研院所、海洋人才的优势,挖掘海洋教育资源,搭建学校与海洋机构和海洋科学家的交流平台,加强社会实践,使广大学生感受海洋、了解海洋、热爱海洋。
未尽事宜,请分别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普通教育教研室和青岛出版集团海洋图书编辑部联系。
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夏青,联系电话:85912771
普通教育教研室联系人:马伟林,联系电话:89092889
海洋图书编辑部联系人:张晓,联系电话:6806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