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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青岛海洋发展网
2021-02-01 10:17

青岛市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该办法将有助于在北方沿海城市、国内非特区地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上体育旅游实践成果,为优化青岛海洋旅游发展环境,推动帆船、水上摩托等海上体育旅游产业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暂行办法》共24条,结合青岛实际,从船艇适用范围、部门管理职责、从业者备案要求、从业人员自律、促进行业协会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备案的形式对帆船、水上摩托艇实行“一船(艇)一号”统一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鼓励帆船、水上摩托艇从业者加入帆船、水上摩托艇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自治的作用,促进帆船、水上摩托艇行业发展。《暂行办法》明确使用帆船、水上摩托艇从事旅游活动的,需要依法进行商事登记,并向青岛市体育局备案。

(通讯员 袁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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