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项目试行“赛马制”
日前,青岛市科技局下发《关于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试行“赛马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青岛市科技计划中研发类项目,同一指南方向(榜单)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申报(揭榜)单位,在评审得分相近,且同时满足研发水平相当、技术路线不同和实施方案可行等条件的情况下,试行“赛马制”,即采取先平行立项等额资助、后择优资助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进行遴选与立项,并在项目立项时注明为“赛马制”项目。
根据《通知》要求,项目立项后,平行立项的项目任务书中均明确项目实施期限、阶段性评估时间和目标、考核指标、知识产权归属等,且平行立项项目的阶段性评估时间和目标一致,便于后续评估。青岛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分期拨付,首笔资助金额不超过财政经费总额的30%。
项目实施一年后,青岛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若所有项目均未达到评估要求,均不再继续资助。
选取“赛马制”,由不同团队独立或联合攻关,比的是科技竞争力、成果产出效率,可以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赛马制”的优点在于,一方面能有效降低技术选择风险,另一方面能提高项目成功率和经费利用率,实现科研攻关由单一主体向多元化竞争主体转变。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郭清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