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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新规整治海洋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青岛海洋发展网
2020-12-26 20:48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严厉整治海洋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十二条措施》。

该措施对严厉打击非法赴他国管辖海域作业渔船、严厉查处涉渔“三无”船舶、严厉查处涉渔“三无”船舶修造企业、严厉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关联渔(商)港、严厉查处渔船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作业远洋渔船、严厉查处渔船标识和通导设备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涉渔非法中介、严厉查处渔获物非法交易行为、严厉打击涉渔黑恶行为、严厉查处执法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属地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严厉查处涉渔“三无”船舶方面,该措施要求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没收拆解,对船舶所有人处船价2倍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罚款、吊销职务证书。对在山东省港口停靠的外省籍渔船,经核查不在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按照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坚持群防群治,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织牢织密社会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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