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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岛海洋发展网
2021-06-03 17:26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省海洋领域的科技创新,调动海洋科技和管理工作者的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依据《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暂行办法》,现将2021年度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海洋科技创新奖主要授予在海洋产业发展、海洋保护与开发、海洋科普、海洋公共服务、海洋管理等领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包括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其中:

(一)基础研究类:在海洋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中,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等,能够推动学科发展或者科技进步的成果。

(二)技术开发类:在海洋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中,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推动海洋产业发展作用明显的成果。

(三)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在海洋经济、战略研究、海洋管理、海洋标准、海洋规划、海洋科普、海洋调查、灾害预警预报等领域中,对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成果。

二、推荐条件

(一)成果符合国家、行业的发展方向及相关政策。

(二)近三年内按有关规定通过项目结题验收或山东省海洋发展研究会、同行业第三方机构评价的科技创新成果,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

(三)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成果,须应用实施一年以上,同时出具应用证明。

(四)推荐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的,应不存在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原则上按整体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其中子项目单独申报,需征得总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书面同意。

(五)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排序按贡献大小先后排序。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2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家;二等奖不超过9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家。项目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包括管理人员和辅助服务的人员,如有参与需加以说明。

(六)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再推荐。

三、推荐方式

(一)市级海洋主管部门,省属及驻鲁科研机构、高校可直接推荐;

(二)山东省海洋发展研究会、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理事单位,市级及以上学会和协会可直接推荐;

(三)3人及以上山东省海洋发展研究会、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可联合推荐。

同一项目只能从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四、推荐要求

(一)海洋科技创新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申报系统(http://www.sdhykjcx.org.cn/login)(推荐单位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二)推荐材料

1.推荐单位正式公函或3人及以上常务理事的推荐函。

2.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书》纸质版2份(其中原件1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不加封皮。

3.《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

4.电子版(光盘)1份。包括:推荐书及附件成册材料(pdf格式)、推荐书(word格式)、推荐项目汇总表(word格式)、推荐公函和专家推荐函(pdf格式)。

(三)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材料严格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单位应在推荐函中说明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

五、报送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8月20日。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寄至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寄送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52号嘉尚青庭1号楼314室

联系电话:办公室 18563955969

于倩倩 18661677859

附件:

1.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书(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

2.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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