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性规定惠企制度!《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3月1日起实行
作为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出台的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实行,是青岛市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助力青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3月1日上午,青岛市举办专题宣贯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旨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青岛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现场
《条例》将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政策措施在立法中予以落地落实,将上位法原则性规定结合青岛市实际进行细化补充,同时突出青岛特色,将青岛市在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并对惠企政策发布兑现平台等制度予以创设性规定,为新发展阶段青岛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立法的引领推动促进作用。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开展《条例》的学习宣贯,有助于引导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争做为企服务的“店小二”,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赋能各级政策专员做法律法规的“明白人”,贴合企业实际,深入研究条例和重点扶持举措,当好企业的知心人;推动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强化法治思维,练好依法治企“内功”,提升企业竞争力,打造发展新能级。
《条例》宣贯将根据各区市优势特色产业及中小企业特点,点面结合、精准施策、全面推进。对企业关注广泛、社会影响力大的法律需求、政策需求,将邀请专家团队进行集中解读,力求贴合实际、不走样、不走空;对企业的个性化诉求,提供“点单”式服务,一对一进行答疑“体检”,力求“一点激活一面、一事带动一片”。同时,创新宣贯形式,尝试“以案说法”、短视频宣传等多种形式,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解读政策法律条款、讲述法律故事,切实提高政策法规的知晓率,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
活动现场还为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表彰的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优秀组织单位——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和市总工会等单位颁发了奖牌。
3月1日下午,举行首场法律体检专题活动,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和律师团队代表,围绕新公司法实务、企业用工风险、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企业关注较高的法律难题,与部分中小企业进行了“一对一”体检。市直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区(市)民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全市政策服务专员代表、重点企业代表、商协会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据了解,《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专题宣贯启动后,年内将常态化赴区市、进园区、入企业,持续开展巡回普法、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政策宣贯、法律体检等一揽子系列活动,为民营和中小企业营造长期、稳定、透明的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聂艳林